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4650.创世记36:31-39.这些是未有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以先,在以东地作王的。比珥的儿子比拉在以东作王,他的城名叫亭哈巴。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谢拉的儿子约巴接替他作王。约巴死了,提幔人之地的户珊接替他作王。户珊死了,比达的儿子哈达接替他作王。这哈达就是在摩押田野上击败米甸人的;他的城名叫亚未得。哈达死了,玛士利加人桑拉接替他作王。桑拉死了,大河边的利河伯人扫罗接替他作王。扫罗死了,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接替他作王。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死了,哈达接替他作王;他的城名叫巴乌;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别,是米萨合的孙女,玛特列的女儿。
“这些是在以东地作王的”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的首要真理。“未有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以先”表当内层的属灵-属世真理尚未出现时。“比珥的儿子比拉在以东作王”表第一代真理。“他的城名叫亭哈巴”表由这真理所产生的教义。“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谢拉的儿子约巴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如同源于它的本质要素的真理及其性质。“约巴死了,户珊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提幔人之地的”表它发源之地。“户珊死了,比达的儿子哈达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这哈达就是在摩押田野上击败米甸人的”表从虚假中洁净。“他的城名叫亚未得”表由这真理所产生的教义。“哈达死了,玛士利加人桑拉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及其性质。“桑拉死了,扫罗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大河边的利河伯人”表它的性质。“扫罗死了,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及其性质。“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死了,哈达接替他作王”表源于此的真理。“他的城名叫巴乌”表教义。“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别,是米萨合的孙女,玛特列的女儿”表这真理的良善。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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